男子王建富因家庭、工作壓力,上網找尋援交,卻發現容易被懷疑是警方釣魚而遭拒,遂在臉書以暱稱「黃俊榮」、「黃駿龍」等化名,假藉介紹寒假伴遊、包養妹等性仲介,誘出學生妹後,再以「試車、了解性技巧」為由,帶到賓館辦事,事後卻只給千元車馬費打發,隨即封鎖臉書好友、避聯絡,遭少女指控涉嫌性侵。台北地檢署今偵結,認定王嫌僅和3名女子發生性行為,但都經少女同意,未強逼,不構成強制性交,不過因其中1名少女未滿16歲,王男仍被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嫌起訴。
起訴表示,王建富(31歲)是內湖一家資訊工程公司的測試員,去年12月起在臉書以暱稱「黃俊榮」、「黃駿龍」等名設立帳號,專找國、高中未成年少女來應徵寒假伴遊、包養妹、飯局妹、派對妹等各類兼職工作。
王男在臉書尋找有意援交的少女加為好友,大剌剌散布「缺錢的妹妹,快來找我接工作喔∼不然寒假過年沒錢花」、「寒假伴遊╱包養╱尾牙╱派對等短期兼職打工,看妹妹們喜歡哪一種快來報名」等誘人訊息,誘使無知少女上鈎。
王男先與學生妹相約到北市美麗華百貨公司附近,若發現學生妹姿色不錯,則以試車、確認性技巧等藉口,騎機車將少女載到附近的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,完事後並給1000或1200元的車馬費打發,要求回家等候消息,但王男返家後,立刻封鎖受害學生妹的臉書帳號避不見面。學生妹不甘被白玩,憤而報案。
王男到案坦承犯行,但辯解因結婚、工作壓力大,曾上網找援交,卻不時被對方以騙人或誤以為是警察上網釣魚而不願出來,才想出仲介性交易的方式達到實質援交目的。
檢方調查,王男共與3名學生妹發生性關係,都是學生妹是自願,王男並未強逼脅迫,不涉及強制性交罪,但因其中1人未滿16歲,偵結後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將王男起訴。(法庭中心/台北報導)
蘋果日報 2015/10/05 13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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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~~ ∝ 看社會報導談心情 ∝ ~~~
又是一則試車的新聞
完全不實際的說詞
招搖撞騙一堆同為缺錢的學生
這次的年紀更是國中高中甚至未滿16歲
良心何在?
以拐騙的方式來騙取對方自願性行為
但一開始他招攬徵人的說詞就不對了
這樣又何來自願一說?!
如果知道事實真相,難道還會自願不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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